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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都县委宣传部 盐都县文明办
都委宣[2002]15号
关于转发县供电系统《关于设立“光明使者 道德建设”奖励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组): 县供电系统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提高服务全县经济工作的水平,在全系统积极开展“光明使者道德建设”创评活动,将本行业的工作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订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大项计25条奖惩考核标准,运用“道德银行”这一新模式加以运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在这一道德奉献和道德回报的扬善机制下,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在整个供电系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已成为衡量各个供电所、各个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奉献意识、文明素质的标杆,得到市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各大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成为新时期市场经济形势下有效地加强干部职工道德建设,提高服务经济工作水平的一个典型。 各镇、各部门可以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借鉴供电系统的经验,指导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形成自己的特色,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发挥出来,同心同德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盐都县委宣传部 盐都县文明办 200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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