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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当前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专项工作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7
            盐都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当前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专项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盐都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都发〔2004〕28号)的落实到位,切实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近期组成12个专项工作小组,集中力量抓好12项重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中小学德育课程、师德建设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明办

  主要任务:构造分层施教德育课程体系,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思想道德建设。

  1、在小学分别开设《品德与生活》课和《品德与社会》课,在初中开设《思想品德》课,在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学中明确德育教育的目标要求。

  2、参加盐城市评选市优秀德育辅导读物活动。

  3、建立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

  4、设置小学中高年级至高中德育活动课(初中学生每年20天、高中学生每年30天)。

  5、制定《盐都区中小学德育教学与实践评价体系》,形成德育为先的正确导向。

  6、制定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师德轮训计划。

  7、创办全区年度师德论坛。

  8、完善在优秀中小学教师中选拔和培训班主任的制度,相应提高其津贴标准。

  9、每年区文明委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区文明办、区教育局评选表彰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每两年向市级推荐部分先进争取市文明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表彰。

  二、校园文化环境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工商局

  主要任务:推进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1、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 读一本好书,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学唱一首革命歌曲,写一篇读(观)后感,讲一位英雄的事迹,举行一次爱国爱党爱家乡主题班会。把“六个一”活动纳入中小学德育活动课。

  2、积极参加“以弘扬盐城精神、争做新一代盐城人”为主题的、全市性的读书、演讲、征文、才艺展示等系列活动。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

  3、在中小学开展“创建诚信校园,培育诚信师生”实践活动。

  4、在中小学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等活动,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暨预防艾滋病和禁毒教育,杜绝毒品和邪教进校园。开展晚婚晚育、计划生育教育。

  5、精选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受未成年人欢迎的优秀少儿图书、歌曲、音像制品,推荐给中小学生。

  6、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取缔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放映厅、歌舞厅等。

  三、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知识教育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电信局

  主要任务:规范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知识教育。

  1、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辅导室)。

  2、有条件的地方开设心理健康咨询网站,设立网上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咨询辅导。

  3、开通阳光热线电话和阳光电子信箱,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及必要的法律援助。

  4、对学校开设性知识教育课程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追踪研究,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掌握好教育尺度。

  四、解决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及残疾未成年人入学问题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

  主要任务: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及残疾未成年人的入学率。

  1、开展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入学情况的专项调查,制定提高其入学率的专项计划。

  2、按照国务院《五保供养条例》规定,将未满16周岁的孤儿由各镇、区列入五保供养。

  3、对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落实向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发放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重度残疾未成年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4、2005年盐城市启动视障儿童早期关怀项目,我区按要求开展对视障儿童的治疗、矫正和教育。

  五、优秀少儿精神产品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联、区关工委、区文广局、区工商局

  主要任务:推进优秀少儿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推介工作。

  1、做好省编《诚信故事会》、《中国童话》等优秀少儿出版物的推介工作。参与省编写《英雄少年》一书。编写《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播讲座》。

  2、组织学生收看市电视台利用寒暑假集中播放的100部(集)优秀少儿动画片及影视剧。新闻媒体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区电视台要在新闻栏目中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各类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监督。区电台、电视台、《盐都党员干部学习参考》、《盐都文明网》要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

  3、积极参与全市每三年举办一次的少儿艺术节。通过舞台艺术以及美术、书法、摄影、手工作品展览活动,陶冶青少年的情操,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

  4、区内文艺作品、新闻作品和公益广告的评奖向未成年人题材倾斜,调动全社会多出优秀少儿作品的积极性。

  六、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发计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建设局

  主要任务:推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对未成年人的免费开放工作。

  1、把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大场馆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

  2、2005年,区建成一座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少儿图书馆,开设区青少年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3、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即将下发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意见》,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4、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党史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计委、区档案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建设局、区旅游局

  主要任务:推进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1、制定并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青少年开放计划,各级对其确定的免费开放的场馆实行财政补贴。

  2、召开全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和管理办法。

  3、推出首批免费开放的重点场馆。

  4、开辟青少年爱国主义旅游专线。

  5、命名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八、净化银幕荧屏、推进电视少儿频道转播落地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局

  主要任务:净化银幕荧屏,转播少儿频道。

  1、组织力量,围绕弘扬民族精神、树立理想信念以及争做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一代盐都人等重点内容,制作一批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在全区播出,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限制国外动画片播出时间,切实改变国外动画片在荧屏上占多数的现象。

  3、制止色情、凶杀、暴力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广告及影视节目播出。

  九、整治网吧和电子游戏厅、推广健康有益的少儿游戏软件、净化网络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关工委、区发计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局、区电信局

  主要任务:推进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集中整治,开发推广健康有益的少儿游戏软件,推进净化网络工作。

  1、依法加强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等三项规定。有条件的校园和社区要开办和推广文明、安全的绿色连锁网吧。具体工作按照全市、全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部署执行。

  2、落实《盐城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社会有奖举报制度,对网吧经营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培训。

  3、认真贯彻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净化网络环境,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通知》,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转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4、依法治理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通信工具和群发通信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

  5、宣传、实施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活动。

  6、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网上读书活动。

  7、在家庭、学校和网吧中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

  十、“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全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全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安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局、区电信局

  主要任务:推进“扫黄打非”斗争。

  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查缴和封堵淫秽色情、凶杀、暴力、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当前重点要抓好针对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色情光盘和以青少年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淫秽色情“口袋书”、“粗口歌”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由全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部署。

  十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文明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编办

  主要任务: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区文明委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组。

  3、区文明委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议事制度。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突出问题,总结基层经验,部署安排工作。

  4、在区文明办增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十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筹备专项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区文明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计委、区财政局

  主要任务:设立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金,保证资金到位,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

  1、区财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财力支持,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力度。

  2、设立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基金。鼓励全社会参与并支持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为基金捐款。

  3、经费和基金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对向未成年人完全免费开放的重点场馆及教育基地实行财政补贴、为少儿精神产品生产提供资助、开展培训、“十个十佳”表彰及课题研究等工作的经费,并将专项资金分别纳入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专款专用。 

  各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牵头单位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分解任务,加强沟通,抓好督查。牵头单位负责把本专项工作小组承担的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汇总情况,与区文明办联系。区文明委或区文明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每月要汇总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区文明办。各专项工作小组对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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