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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农问题"是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身份问题。农民身份的形成是一个国家制度性安排的结果。农民身份所包含的责任远远大于所享受的权利,不平等和弱势是农民身份的特点。对农民的绝 对剥夺和相对剥夺是社会产生冲突的隐患。农民身份的未来应是职业化、公民化,这同样需要制度性的创新和安排。 [关键词]:农民;身份;不平等;公民化;制度创新 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是"三农"问题。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三农"问题已引起政府、学界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多是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鲜有从微观视角来研究。笔者认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身份问题。本文试从社会学视角出发,探讨"农民身份"的演变、特征及功能。 一、过去和现在:农民身份的演变 "身份"(Status)是社会学研究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概念。最早和最系统阐述"身份"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认为所谓"身份"是在社会声望方面可以有效地得到的肯定和否定的特权。它建立在如下一种或数种因素之上:⑴生活方式;⑵正式的教育过程;⑶因出身或因职业而获得的声望。身份制就是建立在上述基础上的一套由法律、法规、规范认可的制度体系。1 按照韦伯的界说,"农民"在中国社会就是一种身份,这种身份的形成是国家制度安排的结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新政权的领导人便面临着采取何种发展道路和管理体制组织经济建设并迅速实现强国富民理想的选择。首先是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即选择一种能够快速而且直截了当地实现强国富民目标的发展途径。中国经济发展历史的起点很低,1949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只有466亿元,人均国民收入仅有66.1元。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因不满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实行了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中国的政策。面对这种情况,中国领导人意识到能否迅速发展经济是关系到新政权生死存亡的大事,而发展重工业是唯一的选择。身份制是国家集中和动员社会资源,协调社会流动的工具。对一个现代化发展较为滞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源相对匮乏的社会而言,通过这种制度既维持了社会的稳定统一,又保证了国家对社会资源的集中控制使用。 同时,大量农民纷纷涌向城市,城市人口增加,给城市人口的粮食供应、就业就学、住房、公用设施等方面造成巨大压力,为了控制城市人口过快增长,实施工业化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56年到1957年先后六次做出了关于制止农村人口外流的指示,采取各种强制性措施不允许农民进入城市。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镇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镇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同时,在组织管理上开始实行农村人民公社制度,8亿农民被组织在5.23万个人民公社,70万个生产大队,5153万个生产队里。用经济学家赫彻曼的话说:"公社制下的农民既没有退出权,也没有喊叫权。他们能在体制内不是出于对集体的忠诚,而是因为别无选择"。2 人民公社制度更加限制了农民的自由流动。1964年第一个迁移规定正式出台,以严格控制乡城迁移(农转非)为基本特征的传统户籍制基本确立,同时,开始执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在内的城市户口人员的生活物质计划(票证)供应制度。1977年,国务院出台规范户口迁移的第二个规定,首次明确"商品粮人口"和"农转非"概念,进一步强化了城乡人口的界限和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 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划分及其转换限制,是中国户籍制度的核心内容,人为地把公民分成城市居民和农民两种不同身份,对两种身份采取两种政策,在农民和市民之间形成了一道身份鸿沟。这一制度安排不仅在空间地域上,而且在社会认同中建构了一道边界,从整体上确立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也确定了中国农民的身份。这种身份制度是将人们区分为不同身份群体的次级社会制度,构成了一种弹性很低的社会结构体系。美国社会学家帕金把这种身份制看作是"社会屏蔽"(Social Closure)。他认为,多种社会集团通过一些程序将获得某种资源和社会可能性限定在具备某种资格的小群体内部,为此就会选定某种社会的或自然的属性作为排斥他人的正当理由,这些属性包括:民族、语言、社会出身、地域宗教等。在社会屏蔽下,各种不同身份之间有明显差异,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占有不同的社会资源,拥有不同的社会权力,并且具有不同的机会结构,个人一旦获得某种社会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终身的,很难依赖个人的力量加以改变。国家严格控制各种身份之间的差别和转换。身份成为人们获得某种职业、地位,享有某种社会资源,占有某种社会声望的基本前提条件。3 改革开放后,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普遍实行,农村劳动力得以挣脱土地的束缚,要求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需求与呼声日益高涨。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的稀缺资源配置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国家权力授予关系、市场授予关系与非制度性安排(社会关系网络)三种资源配置关系。4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些限制农民的政策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或多或少地进行了调整。80年代初期,放宽了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军队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夫妻投靠和 未成年子女投靠迁移。1984年人民公社制度终止,解除了身份制对农民行为的一些限制,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获得了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同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允许农民自理口粮、离乡离土、进城务工经商。10月,国务院又下发文件要求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方面为保护农民进入城镇从事经济活动提供方便。1997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办理小城镇户口实行指标控制,指标由国家计委、公安部、农业部有关部门另行下达。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人员的农村承包地和自留地由原所在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回"。2001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建制镇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接亲属,均可以根据本人意见,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不再办理粮油证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均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之机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同时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2001年5月1日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今后在全国范围内迁移或者农转非的居民,将不再办理《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即粮油关系),取消了长达40年的"户粮挂钩"政策,为户籍制度的改革排除了一个重大制度性障碍。2001年8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编制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提出,未来5年国家将取消社会从业人员之间的不同"身份",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的有序流动。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一些限制农民政策的调整,使农民身份由过去被生产集体高度束缚的"集体农民"变成了相对的"自由农民",将近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农民内部也发生了分化,分为八个阶层。5 农民身份的统一地位、统一命运的状况被打破,农民获得了一定程度解放。但这种变化仅仅体现在对农民职业规定功能的取消,对身份规定的功能仍在发挥作用。民工仅仅是地理流动,而不是身份的流动。农民社会地位的获得仍然受到以户籍身份制为依据的评价标准的影响,作为身份制度基础之一的城乡分割制度仍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 二、权利和义务:农民身份的特征 美国社会学家彼特·布劳认为:社会成员特征如果按照类别参数如性别、职业、宗教、住地、工作地来分类,被定义为群体,它从水平方向对社会地位进行区分;如果按等级参数来分类,如收入、财富、教育、权力等,被定义为地位,从垂直方向对社会位置进行区分。 6 按照这个理论,无论用类别参数,还是用等级参数来衡量中国农民,他们都处于较低地位。国际社会工作和政策界对社会群体也有一个界定,认为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比照这个定义,中国农民应属社会弱势群体。如果说农民还有一些权利的话,就是对土地的"准所有权",农民可以拥有一定土地的使用权,这是其他群体不具有的。即使这样的权利也经常受到挑战。普罗斯特曼根据他和同事对中国七个省市240家农户的119次访谈后发现农民对土地的"准所有权"是不稳定的,这种不稳定存在三个方面:⑴使用期限不足;⑵存在因人口变化调整土地而失去土地的风险;⑶存在着因非农征地而失去土地的风险。7 除了有限的一些权利外,农民身份的最大特征是不平等性和低地位性。它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 ㈠ 政治层面表现为少权。农民没有表意权,没有真正享有农村社会发展的话语权。我国选举法实际规定农民选举一个人大代表的人数是城镇居民的4倍。人大和政协委员中农民代表的人数和他们所代表公众的人数不成比例。最重要的一点是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缺乏和政府对话的平台和渠道。 ㈡ 经济层面表现为弱势。首先农民收入水平低下,1999年农民人均收入2210元,家庭经营费用支出599.72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57.63元,生活费用支出1577.4元,共2234.77元,超出纯收入总额,8 其中80%农民收入水平还低于全国人均纯收入水平。9 其次农民负担沉重。农民每年的提留、统筹、以资代劳占收入10%以上,占现金收入16%。10 农民要负担乡镇政权的运转的费用、计划生育的费用、学校教育的费用、民兵训练的费用、公共设施建设费用,每年负担400个亿。11 农民离开农村要办"三证"、交"十费",到了城里还要办暂住证、健康证,交就业管理费、治安费、企业保证金等。税收上,农民实行按亩交农业税,税率为8.4%,但由于农产品的商品率为40%左右,折算后农产品实际税率为17%-21%,而目前我国工业品平均税率为17%,一般工业企业的税率为5%,商业企业为2%。1985年农民交纳农业税42.05亿元,2000年上升到465.31亿元,增长11倍,而农民收入只增长了5.67倍,12 农村人口每年要交300元的"人头税",这实际上是基于农民身份而交纳的税种,本质上是"农民税",而城市居民只交800元才起征的所得税。另外,许多农业产品价格受到国家控制而被低价收购,和工业产品之间形成"剪刀差"。1952年-1990年我国农民通过"剪刀差"为国家和城市提供了高达8474亿元资金,平均每年223亿元。13 再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大。1998年-2000年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分别是5458元、5888元、6316元,而农民收入分别为2162元、2210元、2553元,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民收入的2.52倍、2.66倍、2.80倍。14 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比1997年5160元平均增长8.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476元,比1997年2090元平均增长3. 8%,15 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民的3.11倍。据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99年以来首次超过2:1。2002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78元,比上年平均增加10.9%,农民人均纯收入3996元,增长5.6%。江苏省农民收入水平虽位居全国第五,但其增幅连续6年低于全省GDP增长。16 按国际一般情况: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GDP为800-1000美元阶段,城镇居民收入应是农村居民收入的1.7倍。 ㈢ 社会层面表现为歧视。政治经济学自亚当·斯密开始就将自由和平等作为国家宪法应该尊重的"自然秩序",反对对任何社会阶层的歧视。社会对农民的歧视,有的是制度性歧视,有的是社会群体的歧视,具体表现在地位认同、公正性、公共物品占有、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 1、地位认同。在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社会地位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自古就有"仕农工商"之说,农仅次于仕。在现代社会分层中,农民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中国居民家庭生活调查"课题组根据1993年全国3012名被调查者的回答,100种职业中农民排在94位。17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发展长期预测》课题组于1999年7-8月在全国63个城市对2599名16岁以上城市居民进行了一次抽样问卷调查,问卷中一共设计了69种职业,"农民"被排在61位。18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成员,将中国社会成员划分为十个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处于第九位。19 2、公正性。社会公正的内涵具体说来有三点,第一是起点的公正,即机会平等;第二是过程的的公正;第三是结果的公正。农民在这三点上都受到忽略。农民身份是先赋性的,使他们即使在相对公平的不竞争环境下也处于不利地位,他们及其后代向高社会阶层流动是很艰难的。城市居民买房买车、耐用品消费、装潢、出国留学可以贷款且低息,而农民却没有这个权力。农民的孩子没有报考职业学校的资格等等。 3、公共物品占有。公共物品的供应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但在国家制度性安排下农民很难享受到这一点。国家在城市投入大量的资金修建公共设施包括交通、市政、卫生、住房、环境等,而投入农村的资金很少。 4、就业。《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农民被排除在《劳动法》之外。某些白领行业和管理行业不允许流动人口进入。以北京市为例,从1996年起北京市劳动局每年发出通告公布限制的行业和工种,从1996年的15个增加到1997年的34个、1998年的36个、2000年的103个。20 农民到城里只能从事一些低级的、劳动强度大的工种。据"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对北京市来自安徽省的915名流动人口的调查,贩卖水果、蔬菜、水产的有400人,占43.7%,收废品、拖垃圾的有350人,占38.3%,从事装修的有70人,占7.7%,擦油烟机的有25人,占2.7%,作保姆、小时工的有15人,占1.6%,21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村人口在城市中的职业状况。进城的农民即使有了一种非农化的职业,在我国身份体系中仍还是农民,与仍然滞留在农村的人口没有什么区别,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市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在户籍制的屏蔽下,城市农民工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户籍的歧视,感受到市民的歧视,他们处在一种边缘化的状态,很难进入城市生活的主流。 5、社会保障。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濒临瓦解,农村社保水平显著下降。以比较发达的江苏省苏州地区养老保险为例,1999年参加乡镇经济组织办理农村合作养老统筹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并管理的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5.4万人和17.9万人,且大多数是乡镇企业职工,两项合并不足农村劳动者总数的15%。22 6、教育。城里的学校由国家投资建设,教学设施先进,教师教育水平高,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高。而农村的学校由农民自己集资筹办,教学条件相对落后。农村孩子继续升学的压力大,尤其是大学教育收费的政策使得更多的农家子弟失去了深造的机会,失去了参与社会竞争改变身份的机会。2001年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为医学类4000元,理工类3600元,文史类3400元,体育外语类4800元,艺术类8000元,其他专业类别3400元,热门专业在此标准上上浮10%,百所重点院校在上述基础上再加200元,23 这还不包括住宿费、生活费。一个家庭培养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要花费3.5-5万元,大学本科要花4.5-5万元,这同农民的实际收入是远远不相称的。据不完全统计,高校学生中农村子弟只占30%。 ㈣ 文化层面上表现为落后。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发展缓慢。文盲和半文盲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大,科学技术人员比重小。据《中国农村年鉴2000》统计1999年农村有各类教员职工635.55万人(其中小学教职工406.8万人),医护人员116万人,农村剧团、文化专业户约100万人,农业科技人员300万人,合计1153.5万人,约占农村总人口的2.5%。24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由于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力缺失,农民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中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 三、稳定和冲突:农民身份的功能 农民身份是制度性安排的结果,反过来农民身份也会对制度和社会产生作用,这种作用就是社会学上所说的功能。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的正功能-稳定的功能,另一方面是它的负功能-冲突的功能。 ㈠ 农民身份的正功能。农民身份制的确立,将社会上一部分人屏蔽在分享城市资源之外,这种制度的核心是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资源之间的关系建立秩序。它降低了政府管理的成本,保证了国家对社会资源的集中控制和使用,为中国的工业化争取了时间和资金,维持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即使在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灾害和大动乱中,农村依然呈现出超稳定的特征,这和农民身份制有密切关系。 ㈡ 农民身份的负功能。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发生了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农民身份的正功能渐渐失去,而它的负功能却渐渐显现。具体表现在: 1、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衡量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有:⑴城镇化指标; ⑵社会保障指标;⑶教育指标;⑷医疗卫生指标;⑸环境指标;⑹科技文化指标;⑺人民权力指标。25 农民身份的现状对以上指标具有负面影响。比如农民身份制度加剧了中国人口的增长,一个农村育龄妇女平均要比一个城市育龄妇女多生一个以上的小孩。1999年比1978年就增加了8000万农民。26 农民身份制度降低了中国资源宏观配置效率,产生了庞大的农村隐性失业人口,阻碍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 2、影响中国社会稳定。农民身份权力的缺失和对相对剥夺感的认同是社会冲突的潜在因素。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利益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首先,农民身份制度使农村社会横向联系的纽带极为脆弱,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协商、对话成本极为昂贵,这是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近几年来,农村社会冲突事件不断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依学者温铁军的话"农民做得成奴隶的时候是顺民,如果连奴隶都做不成便是暴民"。其次,当社会发生突发事件时,农民的无组织性会加剧事态的发展。如在目前"防非抗非"的特殊时期,有800万农民工不听政府劝阻,执意返乡,使疫情有向农村扩散的可能。27 再次,农民进城与城市"排农"的矛盾日益尖锐。一个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在城市里到处受到歧视的群体是不可能去热爱这个社区的,在遇到政治经济的新变故时他们难免会成为城市社会的异己力量。从历史上看,流民潮的出现是个不详之兆,中国历代屡屡导致王朝颠覆的"农民战争"常常是由反抗某种国家行为的流民潮所引起的。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会导致社会流动停滞,而使农民带着"错位"的身份离开土地,则会造成他们的不安。倘若农民离开土地后又找不到合适的归宿,就会酿成社会动荡的危险。 四、改革与创新:农民身份的未来 美国政治学家米格代尔在《农民政治与革命》一书中认为:"农民没有完全进入主流社会制度,主要是由于他们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改变农民身份的现状,政府必须要制度创新,赋予农民权力,减少对农民的剥夺和限制,使农民身份职业化、公民化。 1,取消限制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保护农民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确立农民的公民权。 2,给农民以政治信任,允许农民成立农会,建立和政府对话机制,降低对话成本,给农民体制内表达的机会,减少农民体制外寻求实现利益表达的方式。邓小平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指出:"成立一个农民协会的意见可以考虑,我们等三年,真正需要即可筹办"。28 农民社会组织化程度越高,社会就越稳定,关键在于谁组织、以什么方式组织。 3,以公平公正的理念对待农民,给农民同等的国民财富占用权、同等的公共物品使用权,通过多次分配的途径对农民在改革中付出的代价予以补偿。这样就能实现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书中所描述的社会景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 4,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给农民土地的私有权或者是土地经营的私有权,允许买卖,使农民完成原始积累,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土地长期凝固在一家一户手中,几十年不变,不能流动,就不能发挥市场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的作用,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劳动力出路问题。 5,继续改革户籍制度,减少户籍制度所附加的福利功能。在放开小城镇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大中城市,形成农民身份的梯度流动。 6,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淡化不同劳动力角色的认同边界,消除社会从业人员之间的不同"身份",如在招工招聘中不强制性要求具有本市户口,保证社会上各种地位、角色和发展机会能够向所有社会成员开放。 7,建立以所得税为核心的城乡统一的现代化赋税制度,取消诸如"人头税"、"农业税"等不合理税种。2001年国家税收为16000亿,农民各种税种加起来只有1000亿,国家完全有能力减免农民的税收。 8,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 9,改革现有的农村教育体制,实行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投入。降低农村学生高考录取分数线,减免农村学生(包括贫困市民子女)的学费,拓展和提高农民子女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和能力,改变农村代际流动的状况。 其他措施还包括提高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改革乡村政权等等。最为关键的还是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身份。使农民身份职业化、公民化。 参考文献: 1 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第8页 ,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年 2 许欣欣:《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运动》第15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 3 李路路:《中国非均衡的结构转型》载裘方主编的《社会学家的眼光》第208页,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8年 4 张宛丽:《非制度因素与地位获得-兼论现阶段中国社会分层结构》 《社会学研究》 1996年第1期 5 19 24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第170页、第22页、182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 6 彼特·布劳:《不平等与差异性》第160页,王春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年 7 普罗斯特曼:《解决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有问题的途径探讨》载缪建平主编《中外学者论农村》,华夏出版社 1994年 8 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问题调查队《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00》第193页,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0年 9 22 :樊平《市场化过程中的中国农村和农民》载汝信、陆学艺、单天伦《200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374页、第37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 10 陈吉元:《21世纪中国农村与农业经济》第215页,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0年 11 李昌平:《三农问题的困惑与出路》载《北大最佳讲座》,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2年 12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248页、323页,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1年 13 李佑平:《中国的根本问题:九亿农民何处去》,中国发展出版社 2000年 14 杨宜勇、辛小柏:《中国当前收入分配格局及发展趋势》载汝信、陆学艺、李培森主编《200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144页,社会文献出版社 2002年 15 朱镕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 16 郑昱:《江苏城乡收入拉大》载《现代快报》2003年4月10日 17 陈婴婴:《职业结构与流动》第85-87页,东方出版社 1995年 18 许欣欣:《迈向21世纪的中国职业声望与市民择业取向》载汝信、陆学艺、单天伦《200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22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 20 蔡昉:《为什么城市歧视外地民工》载《经济学消息报》 2000年6月23日 21 北京零点调查与分析公司《裸人-北京流民组织化状况研究报告》第97页 1995年 23 柯东平:《新世纪中国教育发展及其问题》载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第18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 25 李军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公共需求指标分析》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专刊 26 《中国统计摘要(2000)》第33页,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1年 27 《农业部就农村防非答记者问》载《现代快报》 2003年5月16日 28 肖瑞、李利明:《农村土地变迁之路》载《经济管理文摘》 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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