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余热作贡献 宣传法制促和谐 盐都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 我们盐都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于2003年春成立,三年多来,我们跑遍了全区大部分村(居)和所有农村中学及部分企业,向基层干部、群众、广大青少年及职工约15万人次宣传了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化解民间纠纷和劝阻群众集访近30起,向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反馈社情民意200余条。党和政府对我们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4年被评为盐都区“十佳文明新事”,2005年10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盐阜大众报、江苏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火炬”杂志等媒体均先后专题报道过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牢记党的教诲,发扬三种精神 我们这支由18名来自盐都区政法、涉农和教育部门退居二、三线的老同志组成的队伍,目前平均年龄已过花甲。2003年春,筹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时,有些同志思想上有顾虑,一是认为自己已经退下来了,无职无权,说话没份量,意见没人听;二是怕家人不支持;三是怕有人议论,说官还没当得够,还想出风头。但考虑再三,还是一一报了名。因为我们想到,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还是共产党员,绝不能忘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忘记入党誓词,绝不能忘记党的多年培养,应该牢记党的教诲,听从党召唤。 三年多的实践,证明了我们没有违背自己的诺言,没有辜负组织的期望,没有使接受宣传教育的人们感到失望。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发扬三种精神。一是不计名利,乐于奉献的精神。我们没有收过一分钱的讲课费,没有索要过一份物品,没有向任何单位提出过宴请的要求,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二是不辞辛劳,勇于攻坚的精神。我们坚持做到遇到问题不绕道,碰到矛盾不回避,对待难题不畏缩,不达目的不丢手。去年夏季,我们去有关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时,部分企业经营者以任务繁重、效益不佳、资金困难等为借口,故意回避,不予配合。在困难面前,我们不灰心、不气馁、不退步,冒着高温,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们进行宣传。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促使4个企业与190多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给140多名职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还促使1个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三是不讲情面,敢于负责的精神。我队大部分同志与乡镇领导比较熟悉,有的感情还比较深厚,但是,当我们听到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政府和部门违背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政策的做法时,我们从来不讲情面,如实地与所在镇领导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并如实向区领导反映。 二、扩大宣传效果,采取四个结合 鉴于广大普法对象在文化程度、个人阅历、年龄层次、从事职业等方面的差异,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需求也不同,为了保证宣传效果,我们在宣传活动中,采取了“四个结合”的方法: 一是集中宣传与个别座谈相结合,普及法律常识。三年多时间,我们共举行各种内容的法制讲座70余场,广播讲座18次,召开座谈会50多场次。具体采用什么形式,主要是根据听众人数的多少而定。人数较多时,我们就作法律常识讲座,人数较少时,则采取座谈的形式。讲解的内容根据听众的身份而定,对在校生作法律报告时,以《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基本内容;在农村宣传时,则侧重宣讲控减农民负担、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保护土地资源、实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座谈时由听众提出问题,我们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当场予以解答。 二是正面引导与剖析案例相结合,预防违法犯罪。正面引导与剖析典型事例相结合,能使听众受到生动、形象的教育。宣讲时我们既列举葛武镇在华西村打工的青年孙海燕苦干成才及潘黄中学李海勇同学拾金不昧的正面典型,又精心筛选出近几年来发生在我区未成年人身上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例,从作案情节、作案动机、社会危害及处罚结果和法律依据等一一剖析,使听者们人人吸取教训,个个引以为戒。 三是登门宣传与化解难点相结合,解决棘手问题。在宣讲法律过程中,我们除了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广播会宣传以外,还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处理和解决一些棘手问题。2004年9月,我们在某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时,发现有些超生户不能如数按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农村计生工作的一大难题。我们选择了16户超生户重点做工作,经过几天的努力,有2户当场结清社会抚养费,4户缴了部分,6户订立了缴款计划,还有4户态度有了明显转变。 四是听取民意与反馈情况相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在宣传过程中,注重调查民情,听取民意。三年多来,我们了解到诸如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为农服务、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批评建议共有200多条,我们把这些意见整理分类,除向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一一作了反馈外,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同时提出了我们的处理意见,得到了区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年来,我们在宣传法律的过程中,帮助化解民间纠纷和劝阻群众集访近30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保持务实作风,赢得五方关爱 我们“夕阳红”法制宣传队是一无编制、二无经费、三无办公场所的临时性组织,要想干出一番事业,取得一些成绩,离不开各方面的重视、支持和配合。为此,我们努力保持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五方关爱”。一是赢得了区里领导的关爱。我们经常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原区委副书记陈广平同志多次高度评价我们的工作,区人大副主任沈光吼同志还多次到我们的宣讲现场慰问我们。领导的重视,使我们干劲倍增。二是赢得了有关部门的关爱。在我们集中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和企业劳保法规时,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事先向我们介绍情况,提出希望,安排专人陪同,事后听取汇报。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等部门在车辆、经费上尽量为我们提供了方便。三是赢得了乡镇领导的关爱。在各镇宣传时,我们首先将宣传的目的、宣传的方法、宣传的内容与各镇领导进行交流,征求他们的看法,请他们提出意见,并主动询问有哪些热点、难点问题,只要我们力所能及的,我们尽全力帮助解决。因此,我们每到一个镇,镇里的有关领导都热情接待,安排专门人员甚至亲自陪同我们走村串户进行宣传。四是赢得了宣讲单位的关爱。村居、企业、学校是基层中的基层,也是我们宣传得最多的地方,宣传活动场地的安排,人员的召集都需要宣讲单位的大力配合。为此,我们每次宣传活动都事先与宣讲单位取得联系,请他们确定时间、地点和宣传内容,我们尊重了他们,他们也大力配合我们。三年多来,我们所到的单位都作了很好的组织安排,使我们的宣讲达到预期效果。五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关爱。三年多来,我们及时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他们需要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为他们解决棘手问题,赢得了他们的关爱,说我们讲话没有官腔,待人没有架子,宣传的法律知识他们爱听,解释的问题他们信服。 我们盐都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盐都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已联合下发了我们的年度工作计划,我们将加倍努力,勤奋工作,积极配合全区的“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为“五五”普法,为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再立新功,为人民多作一点微薄奉献。
200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