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8日至13日,我带领中央党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课题组,到江苏省昆山市调研,了解和总结那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特点和经验。我们的调研,形成了三个重要的结论:
第一个结论:昆山已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们按照中央党校在十六大后研制的“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对昆山和全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进行了衡量,结论是:昆山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率先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1、经济建设快速和健康发展。2002年生产总值为314亿元,2005年达到730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2.4%;2005年昆山人均GDP为78553元,合9586美元,高于江苏省24515元和全国13943元的水平。
2、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主进程健康推进,社会关系更加和谐。昆山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更加重视科技进步,加快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谐昆山。市民整体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
3、以人为本,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人民生活更加富裕。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8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19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51.1%和36%,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3年。2005年农村养老保障全面覆盖,城乡养老覆盖面达到99.1%。
4、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总之,用中央党校课题组指标衡量,昆山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的105.55%,全国水平为70.72%,昆山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列。
第二个结论:昆山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验具有典型意义
昆山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验是什么?我们在调研中深切感受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就是昆山经验的核心之点。
具体地说,他们正确地处理了发展过程面临的十大关系,即:协调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协调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的关系;协调对外开放与内源发展的关系;协调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协调老昆山人与新昆山人的关系;协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的关系;协调民营经济与股份合作经济发展的关系;协调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系。
我们认为,这些来自实践的经验是非常珍贵的,对于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典型示范意义。
第一,昆山人民以实践的权威形式证明了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小康社会的理论特别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设想是正确的。
我们都知道,到2000年进入小康社会,是邓小平同志为中国能够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提出的重要战略步骤,为了研究这一战略构想实现的可能性,邓小平同志于1983年初到江苏苏州等地视察。特别是,从上一世纪90年代以来,邓小平同志就要求江苏省要率先发展,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更是具体地要求江苏省特别是苏州昆山要做到“两个率先”即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昆山人民作为江苏人民的杰出代表没有辜负党中央的期望,以不带水分的成就较好地完成了党中央交给他们的任务。同时,我们更是深切地感受到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对江苏的要求是正确的,体会到党中央对江苏的鞭策是要江苏尤其是苏州和昆山人民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为全国人民作出榜样,推动全党全国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拼搏。
第二,昆山的经验证明,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只要政策对头,是能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
昆山地处江南富庶之区,又紧靠国际大都市上海,确实有许多别的地方所没有的优势。但是昆山原来是一个粮食生产占很大比重的农业县,这同许多县是相同的;区位优势与它相仿的甚至超过它的也不少,也没有达到他们的发展水平。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得更快一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里讲的“率先”是要求、“条件”是“率先”的客观前提、“可以”是实现“率先”的主观能动性。昆山之所以能够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客观条件固然不可少,但他们的主要经验还是通过主观努力,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富民为目标,制定城乡协调的正确政策。
第三,昆山的经验证明,欠发达地区农村,只要用好自己的资源等基础条件,也是能够有步骤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
昆山的经验对于大多数欠发达地区,比如对于江苏省的苏北地区是不是也有用?课题组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示范意义。比如,昆山很重视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昆山很重视能人的作用,昆山制定了许多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帮助贫苦群众脱贫致富的政策等,从一般道理上讲,这些并不是昆山独有的,而是各地都具备的,关键是我们许多地方没有在这些方面动过脑筋、下过功夫。
第三个结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昆山党委和政府扮演什么角色?他们是“全面小康”的设计者,是科学发展观的自觉实践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自我革命者。
昆山是座新兴的工业化城市,昆山的企业老板成几何级数上升,员工与业主的矛盾频频出现,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几乎成为维护劳工权利的难点。此外,近年昆山的外来人口爆炸式地增长,2005年达69万,而本地人口只有65万,成为地地道道的移民城市,给城市供电、供水和住房、治安带来一系列压力。更何况,昆山只有927平方公里的面积,而常住人口高达百万,人与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创建和谐昆山,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就成为能否协调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的关键。
昆山党委和政府认为,政府的定位和角色一旦只代表富人、代表干部、代表本地人,就会有意无意地损害穷人、群众和外地人的利益,就不能成为全民政府,非但不能协调各种不同群体利益,反而会使复杂的群体利益更加冲突。要构建和谐社会,首要问题是扮演好政府角色,超越于各种利益群体之外,成为不同利益冲突的仲裁者和协调者,使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使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受到限制。
昆山市委和市政府依法行政,妥善协调员工与业主、商与民关系。他们认为:要建立和谐昆山,不仅要亲商还要爱民。对于企业一方,强调“亲商、安商、富商”,政府要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多种形式的服务,同时,履行管理职能,将“游戏规则(+)亲商服务”有机结合。对于劳工一方,强调“爱民、安民、富民”。发挥工会职能作用,政府明确规定:凡是出现工人人身安全受到侵犯、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保险等问题时,工会组织可以自行维权。
昆山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了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关系。与很多城市不同,昆山政府决不歧视和排斥外地人,更不会将他们视为社会治安的干扰者,社会犯罪的制造者,而是称为“新昆山人”,昆山政府红头文件赋予新昆山人的定义是:所有参与昆山现代化建设的、有相对固定合法职业和住所的非昆山市户籍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昆山政府倡导对新老昆山人要不分内外,一视同仁。在就业、社会保障、司法援助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不能搞地区性歧视。新老昆山人彼此融洽和谐相处,社会治安良好,老百姓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连年上升。
几乎与富民工程同步,昆山市委和市政府开始了扎实深入的机关效能革命。
——他们以制度建设为龙头,大力开展效能建设工作。2003年以来,昆山市委市政府颁布了15项效能建设工作制度,针对行政工作中的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工作作风,建立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制度。
——他们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推动效能建设要求落实到位,并实施考评结果“三挂钩”。绩效考评的结果与各部门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评先评优挂钩、与各部门主要领导的使用挂钩、与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奖金挂钩。效能评估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对于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部门领导实行诫勉谈话、以至末位淘汰。此外,昆山市委市政府实施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制,对于办理行政审批、登记事项、实施征收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等公务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乱罚款、乱收费等65种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作出判定,制定了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14种责任追究形式。
苏州统计局“城调队”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昆山市综合满意率为97.1%,2004年达到98.8%,2005年提升到99.3%。一个勇于承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的、服务型的政府正在昆山形成,服务已经成为昆山政府的最大品牌。
昆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证明,共产党人的政绩,说到底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代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李君如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